我最初关注到这个征集意见正是从别人的拉票帖子里看到的。当时就觉得如果只是复制粘贴,那不是给征集添麻烦,就是立法决策有问题。拉票的人越多,就越可能被带偏。我觉得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非专业人士去学习理解专业人士的论述。公众反馈意见的渠道不应该用于投票拉票,这会导致外行指导内行,以及立场决定观点,以及聚众追随精神领袖。而这个渠道对于普通群众的意义,更多是一个普法的渠道。每个人都应该读一遍征集草案以及第三方专家意见,有自己的思考就行。反馈意见也应当是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写下别人的观点。不是票一投只看结果,跳过了制定法条时权衡利弊的过程。
 
制定法规的首要决策根据,是根据是否意见合情合理来决定的,还是根据意见的多少来决定的。如果是前者,那提重复相似的意见只是增加审核的工作量。如果是后者,那么只要拉票就能影响法规的制定结果?我咨询了法律行业的朋友,回复如下:
「前者!但后者有两个有用的点,一是大众视角:人大法制委内部也有很多张力。后者可以为法制委内部的“自己人”提供协商的游说助力,比如妇联的人员,可以对一些人说“这个条例是x万人都提议了的”,以达成一种内外、上下的联动。二是精英视角:尤其是性别相关的每次立法,从人大到妇联,在自己的内部渠道之外,会主动邀请一些专家和组织,根据自身的经验,通过意见征集的渠道提交建议。比如《妇保法》几个月前的一次征集,北京市妇联有定点邀请一些NGO提交意见。对于一些“行业内人士”而言,这种渠道是非常重要的立法参与入口。
从“立法结果”的维度往外看,大家提交立法建议还有另外一个“公民维度”的意义。立法在程序上听取大众意见,理应是在法理和政治上都是正确的一件事。」
 
虽然理想应当如此,但是现实的人更看重切身利益与短期结果。当有人开始了拉票并形成规模,(无论是哪个性别先开始的),拉票竞赛就停不下来了。一旦开响了第一枪,战争就开始了。因为自己不发声,别人会替自己发声。参与者担心己方利益受损,别人的手段自己不用不亏了嘛。于是大家都往下对齐。别人拉票,我拉票;别人骂人,我骂人;别人动武,我动武;以牙还牙,加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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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每个人往共赢的目标努力,现实是每个人只往自己的目标努力。于是变成现在这样。
 
然而这一切都是可以制止的。主要责任在于开放征集渠道的平台方。它只要明文写出防止拉票行为的规则门槛,就能杜绝这现象。比如说,展示这些规则:
  1. 查重率大于 30% 以上的意见不会纳入最终结果,只作为参考意见。(30% 的门槛参考高校论文查重率)
  1. 按身份证,刷脸认证,实名认证进行投票。保证一人一票。(最好遵循 WebAuthn 的技术标准实现服务端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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