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少人认为法律其实没有用。因为中国的法治给群众的普遍印象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这是通过很多事实案例累积的普遍印象。
这些人的表述一般是这样,「如果法律有用,现在这现象还会如此普遍?」。意图解释这现象存在,是因为法律无用。虽然只看这段逻辑是正确的,但是展开推论会发现问题。
- 「法律有用」是如何生效的?需要经过提出诉讼、取证、审判、执行等一系列流程。要在判定案件违法性质之后,才能执行取缔操作影响到现实。
- 这是一个长周期。
- 要有人提出诉讼,要诉讼成功,要执行落地。
- 你观察到的现象是否真的普遍?
- 需要做全国范围的统计调查。
- 你观察到的结果是否是法律起效后的结果?可能以前影响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