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碍于豆瓣的审核机制,以及评论栏狭小空间放不下我的回复。所以写在这里,文字较多,需要耐心阅读。
若要继续讨论,请在上面的豆瓣链接的评论区里继续回复。

看了网友们的留言,我梳理了反对屏摄的理由:
  1. 侵犯知识产权。
  1. 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1. 遵守影院规则(如果影院有写明该规则)。
  1. 不尊重创作者。
 
理由 1 我认为不成立。理由 2、3 我认同,但想补充几点意见。理由 4 我不理解。
我认为录制长时间的视音频是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被禁止。为了便于讨论,下面只讨论是否允许拍照的情况。

理由 1:侵犯知识产权

电影属于作品,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由我国的《著作权法》所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即意味着该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条款。但是《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允许有例外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是为了防止创作者对作品的传播享有垄断性的权利,人们提出了合理使用原则。一种帮助知识传播与利用,兼顾作者和使用者的需求,化解冲突的解决方案。
有的人可能认为这是因为我国法律不完善。不,在许多欧美国家也存在 Fair Use 原则,都是处于同样的考虑而设置的,只不过具体判断步骤有差异。
因此我认为拍几张照片用于个人欣赏且不用于传播,或者介绍、评论该作品时使用照片,都是不侵犯知识产权的。
同样的,你可以类比其他作品,比如音乐、舞蹈等表演作品是否允许拍照,图书馆里的书是否允许摘录一段话或拍几张照片。其实违反的是场地的规则(如果有设置规则),并不是违反著作权法。
 
除了《著作权法》,可能有人还会提到《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前提是“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已经允许未经权利人许可。
其次,《电影产业促进法》只提到了录音录像,未提到摄影拍照,那么法条所述的录像是否包含拍照?
我找到了由柳斌杰,聂辰席,袁曙宏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正好针对第三十一条能否拍照,在第 154、155 页的“实务要点”有明确的说明。
notion image
notion image
对于第三十一条的完整解读内容,你可以去买书看,或者看这个链接
 

理由 2: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影响他人时,你的确可以表达抗议和谴责,但无法以此要求禁止别人拍摄。
因为「只要影响到我,我就可以禁止别人做某事」这个逻辑一旦成立,那你可能也会收到同样的要求「你吃东西的声音或气味影响我的观影体验,所以你不能吃东西」「你的香水味太重影响我的观影体验,所以你不能喷香水坐我旁边」你是否会同意别人的要求?
所以你只能表达不悦、不适、不满等抗议和谴责。但不能要求、禁止别人。同时别人是可以不听取你的抗议或要求的。
这里特别解释一下那些不听取你的意见的人是怎么想的。因为如果他换位思考感受一遍你的体验后,并不会感到被别人影响观影体验。那么他会认为你的不满是只站在你的立场而言,并不合理。 当然也存在连换位思考都不会,直接拒绝人的人。对于这种人,如果你拿不出场地规则或法律条款,你是没办法跟他讲道理的。

理由 3:遵守影院规则(如果影院有写明该规则)

如果影院有写明该规则,即明文写着禁止拍照、录音、录影,那么即使观众认为这规则不合理,他也应当遵守场地规则。如果没有写明,那么该行为是自由的。
我想补充的观点是,影院设置该规则其实是一刀切的。他只保护了创作者不受侵害,同时降低管理和协商成本,但牺牲了部分观众的权力。因为在理由 1 的阐述,说明了个人为了学习、欣赏、点评,可以不经过作者授权,适当地使用他人的作品。
而影院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每个放映厅都要安排至少一个人,并且时刻监视观众有无拿出相机,还要区分他是在拍照还是录像,录了多久。还要跟违反法律的人协商。这增加了巨大的管理成本。
既然进了影院的场地,就得服从场地规则。若违反影院规则被人赶出影院,那是合理的(这里不展开讨论为何是合理的)。不服的人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或者法院控告该影院设置了不公平的规则。

理由 4:不尊重创作者

我不理解为何拍几张照片等同于不尊重作者。因为在理由 1 的阐述里已经证明个人为了学习、欣赏、点评,可以不经过作者授权,适当地使用他人的作品。
如果你说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是拿自己的道德准则去禁止别人做某事?这又回到了理由 2 的阐述,你的确可以表达抗议和谴责,但无法以此要求禁止别人的行为,别人也是可以不听取你的抗议或要求的。
 

我的其他意见

当只讨论侵害创作者利益,不考虑其他因素时

我们需要分清,侵害创作者利益的行为到底是拍摄还是传播,亦或都是?
尽量避免一刀切。如果侵害创作者利益的只是传播,不是拍摄。那么不要连拍摄都去否定。
阻止别人拍摄会让人失去学习、研究、欣赏的机会。而更实际的是,他将丧失记录当下心情的机会。记录当下的生活情感是拍照的重要意义之一,类比旅游照相。
而电影一旦在电影院下映,他可能就再也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来重新回味影片了。他可能也买不到那部电影的实体碟片。可能性有很多:碟片发行慢,发行数量少,在他的城市里买不到。难道要去支持盗版?
有的人可能不信。我举个例子,你能在国内买到 2015 年上映的电影《万万没想到》的正版的实体碟片吗? (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有些正版碟片难以买到手。你别拿网络平台的在线影片跟我说有资源。你怎么知道这些大平台提供的就是正版?很多平台只会等着被版权方告才下架资源。)
 
有的人说「请问谁来判断举起手机的人是在拍照片还是录视频呢,谁能保证这个人拍完不会用来盈利呢,或者他分享在社交平台以后被别人盗了去盈利呢。」
我答,你可以类比一下,如果因为不能判断买刀具的人是用来做菜还是用来伤害别人,就禁止打造或贩卖刀具,那你怎么想?
再说一遍,尽量避免一刀切。再问一遍,侵害创作者利益的行为到底是拍摄还是传播,亦或都是?
 
还有人说「屏幕光亮再低也是光源,打开手机就是会影响到其他人的观影,这一点没什么好讨论的。」
我答,那你反对的不只是屏摄,而是反对在观影时所有打开手机的行为。比如某人打开手机看时间。比如某人手机震动不停,他打开手机去看发生了什么。这些行为按照你的逻辑,都是要反对的。每个人在打开手机之前必须要退出观影厅。
希望你能言行一致,公平对待所有人所有情况,包括自己。
 

观影时观众应当怎么做

应当要注意尽可能减少对周边观众的影响。建议你
  1. 关闭手机音量、震动、闪光灯。
  1. 手机屏幕亮度调至最低。
  1. 拍照时不要遮挡后排观众的视线。
ba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