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yle 观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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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收买被拐妇女罪的刑罚需要提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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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的文章。
摘录金句:
中国社会只要一出问题,就开始反思立法,这是连小学生都能写的作文。但是,问题往往不在于立法,不在于纸面上的法律,而在于行动中的法律。
这种犯罪的本质,是愚昧落后的问题,而解决愚昧问题,不能完全甚至不能主要指靠法律。
民智未开的问题,主要是靠发展和教育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当然也会积极地发挥作用,但是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可能指望依靠立法修法就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
没有比把令人厌恶和痛恨的对象弄死,更能消除愤怒的渠道了。但是刑法不能总是想着挺身而出承担这个泄愤的功能。因为泄愤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有效的办法。
每个人都有成才的空间,法律也一样,经过不断的解释和适用,会找到自己的生命之路。
 
量刑或立法,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去理解和综合考量,从而达到平衡。
普法不仅仅是法律工作,更是一个政治任务。
普法无法一蹴而就,要遵循社会和人的发展进程。
 
行动中的法律至关重要。只是从我们的生活经验来看,有很多一刀切的执法行为。而到了拐卖、拘禁、虐待,却又回到了理中客的严谨态度。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就引起民众的不满。 法律人能做的是研究法律,呼喊口号。而在生活中处理纠纷的不是法律人而是执法人。但是执法人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这是最大的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不可能指望依靠立法修法就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普法要从执法人开始重点抓,然后是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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