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 2009-02-08 21:53:12
 
“今天是2005年8月5日,星期五。夏威夷考爱岛。北岸晴得令人吃惊,响晴响晴,一丝云絮也没有,近来就连云这一概念的暗示也没有。我是七月末来这里的。像以往那样租个公寓套间,趁早上清凉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此刻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信马由缰的文章。”——林少华译本第一段。
 
“今天是二○○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施小炜译本第一段。
 
对于这两位的译笔如何我不敢多加评论,只是就感受而言,我比较喜欢施小炜的译本。感觉施小炜的文字比较平易近人,而林少华的文字虽然素雅,但味道混了,我读着就觉得别扭。
不喜欢林在答记者问话中提出的一个比方,即栽了20年的桃树。去书店买村上的书,其译本几乎都为林执笔的。林可以说是垄断村上的翻译。如今终于有新人登场,传统受到挑战。我认为行业需要竞争才有活力,文学需要交流才可进步,思想需要沟通才能通达,何必要强调“林家铺子”的印记呢?摘桃人的意义,不妨认为是闯入桃林的童子,尝过甘之如饴的桃子,用桃核去栽培成另一颗棵桃树,以至遍山桃树,芬芳满林。再说饮水朔源,读惯了林译本的读众,在读别的译本时自然会有对比。孰优孰劣?如鱼饮水。
而林施两人却有文人相轻之势,无大家之风范。文字的精准,意境的表达,这些让行家们去争论吧,我只能用最真实的感觉去体会,然后保持这份心情去付诸于实践,如跑个10公里。突然想到,译者想要追求原味,那么他们每天跑过10公里左右吗?他们参加过一次全程马拉松吗?若是如此,待灼热的身体冷却之后,再提笔写下译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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