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对另一人做出任意行为,就有两个主体(人)对同一客体(行为)的认知。
 
为便于叙述,假设自己向他人做出某个行为。
两个主体分别是自己和他人。同一客体是这个行为,以及与行为相关的所有事实、概念。
自己对客体的认知。
自己的认知与行为的关系可分为两类,“先做后想”与“先想后做”。
暂略。
 
他人对客体的认知。
当他人是行为的接收者,他会思考与客体的关系,从而产生对应的期望。
当他人对客体的理解,不满足于他期望获得的,他就会产生认知落差。有以下几种反应,
  1. 调低期望,接受客体
  1. 期望不变,不接受客体
  1. 期望不变,接受客体
反应 1 不会导致矛盾。
反应 3 是否成立?
反应 2 会有以下行为
  1. 否定对方的认知
  1. 不接受对方的认知
  1. 接受行为,不接受对方的认知
行为 1 和 2 都很可能引发矛盾。
 

定义:
一个完整事件是由按时间排序的多个行为组成的序列。
行为是独立不可再分解的,构成事件的必要元素。
行为的公式表达:b = (时间,地点,行为人,参与者,做了什么)
事件的公式表达:S = (b1, b2, b3 …, bn)
 
举例:
  1. a1:某时某地,行为人 A 做了某事。事件开始。
  1. a2:某时某地,行为人 A 对参与者 B 做了某事。
  1. b1:某时某地,行为人 B 对参与者 A 做了某事。
  1. a3:某时某地,行为人 A 做了某事。
  1. b2:某时某地,行为人 B 做了某事。事件结束。
(为了简单举例,以上某时某地某事为略写,真实事件则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由此,事件 S = (a1, a2, b1, a3, b2)
 
可以依照当前的社会道德体系 M 评价每一个行为。将行为的评价归类到“高尚,普通,恶劣”三个分类。
对于高尚的行为,是当前社会鼓励、支持、赞扬的。
对于恶劣的行为,是当前社会批评、禁止、惩罚的。
用 M(a1) 表示单独对行为 a1 的评价,其取值范围为 {高尚, 普通, 恶劣}。
对于事件 S = (a1, a2, b1, a3, b2),M(a1), M(a2) 都是高尚,但 M(a3) 是恶劣。那么对于事件 S 的评价,不应该是单纯的高尚或恶劣,而是得细化到每个行为的评价。
 
问题:
  1. 评价一个独立的行为是否会受到之前行为的影响?
  1. 对以后的行为的评价,是否会影响之前已经做出判断的评价?
 

引入意图 I 的概念。行为人的意图对事件分析产生的影响。
意图是行为人的主观想法,无法先验,只能通过事件行为来解释意图的真伪。
问题:当第三方知道行为人的意图后,是否会影响他对事件的道德判断?
 
对于事件 S = (a1, a2, b1, a3, b2)
假设对于行为 a1 的意图 i1,与 a3 有因果关系,与 a2 无因果关系。那么当行为人 A 提出意图 i1,第三方则可以通过验证行为 a3 的结果来推理出 i1 的真伪。
 
假设 a3, b2 未能发生,事件 S 在 b1 就结束了。或者 a3 不为人所知,第三方所知的事件 S = (a1, a2, b1, b2)。那么当行为人 A 提出意图 i1,则无法验证 i1 的真伪。

断章取义,当人们不知道事件全貌,他会以为他看到的就是事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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